近日,南宁市李女士聘请的司机在驾驶货车途中,不慎将路旁一棵古树的树枝撞断。本是一件小车祸,但是村民称该树为“风水树”,需赔偿8.8万元。目前,双方协商不下,已走法律途径。
李女士是经营水果运输生意的,3月14日,她聘请的司机驾驶货车经过武鸣区太平镇葛雷村时,不慎撞断路旁一棵大树的树枝。当时周边村民纷纷赶到,告诉司机该树为当地的“风水树”,要司机及李女士赔偿8.8万元。
李女士难以接受8.8万元的赔偿金额,于是报警并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初步判定赔偿金额约为3000元,但最终要依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进行赔偿。
因事情无法协商解决,李女士的货车也停在事故现场。据李女士说,如今正是运输水果的旺季,自己却被迫停工,还要负担司机每月五六千元的工资,损失很大,希望事情能尽快解决,把车拿回来。
目前现场仍然保留,无法通行机动车。肇事货车将大树较为粗壮的一根树枝撞断,树枝上缠绕有线缆、红绳,树根处有烧香的痕迹。
此外,树干处悬挂了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牌,该树木品种为高山榕,保护等级为三级,树龄已有190年。李女士找人到葛阳村委会了解具体情况,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事情已交由镇上的太平司法所跟进。经于武鸣区司法局太平司法所工作人员梁先生沟通,他称因涉及百年古树的问题,已咨询过镇上的林业站,林业站表示很难对古树定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太平司法所已组织车主方、村民代表等多方协商,因村民内部也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最终还是建议司机及车主走法律途径。
无独有偶,近日山东临清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一辆大货车在经过临清市八岔路镇一村庄时,不慎撞伤了村里一棵有着500岁树龄的老槐树,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因百年槐树承载着村中数代人的深厚感情,村民要求马某方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十万余元。双方协商未果,村民将马某、实际车主及挂靠的物流公司、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临清法院。开庭前法院委托了具备专业资质的某评估公司对古树损伤进行评估。经现场勘察,评估机构出具了评估意见书,确认该古槐树的具体损失价值为3万元。经临清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受损古槐树经鉴定损失价值为3万元、处理事故人员误工费1000元、交通费1000元。对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案涉百年古槐树系村民的精神寄托,承载着村中数代人的深厚感情,古槐树遭受损害,原告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予以支持,酌情按5000元计算,以上合计37000元,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判决中同时载明,原告要基于养护管理职责,将案涉赔偿款应用于树木维护,土壤管理,促根复壮等修复保护古槐树,不得用于非古树保护的其他用途。
这个案例对本案也有借鉴意义,古树名木有着自然生态和人文历史的双重价值,与人们的生活方式、生活质量、生活幸福感有着密切的联系。古树名木承载了当地世代村民的乡愁记忆和精神寄托,索赔精神损失费合情合理,但是要有一定的限度,希望李女士也能先拿回车子,减少损失,并依法执行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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