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沙政法频道报道:今年6月,周女士发现,在某短视频平台拥有250余万粉丝的博主陆某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了一则关于自家房屋的视频。捏造“闹鬼”的言论误导观众,将这栋房屋渲染成了所谓的“鬼屋”“凶宅”。周女士向陆某表明身份,要求其删除视频。但陆某不仅拒绝了周女士的请求,还将她拉黑了。近日,在贵州省镇远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周女士姐弟顺利维权。法院认为,陆某为了博人眼球,擅自进入他人房屋拍摄视频,捏造并传播关于他人房屋和家人的虚假事实,视频对外发布后引起大量网民的过度关注、讨论和转发,形成网络暴力,严重伤害周女士姐弟的感情,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陆某应当按照周女士姐弟提出的诉讼请求承担民事责任。经现场调解,陆某当庭书写道歉信,并向周女士姐弟支付了3000元精神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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