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出意外,“周董”这次冲冠一怒状告网易案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4月17日上午9点,周杰伦及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滨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庭审理。
周杰伦及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认为,网易在《天下3》游戏中将原告周杰伦新专辑的元素制作成游戏道具进行销售,并在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内举办转发抽奖送周杰伦新数字专辑及演唱会门票的活动,在活动微博宣传方案、配图中使用“周杰伦”“周董”以及多个周杰伦代表的音乐作品的作品名称及传唱度极高的歌词,且在上述博文中有意带有“周杰伦 哥”“全世界都在送周杰伦专辑”“周杰伦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等微博话题。
周杰伦方认为,网易的上述行为容易使相关公众误以为涉案游戏与原告存在授权、代言、推荐等特定关系,系不正当借助周杰伦的超高人气、新专辑的超高热度及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程度,为涉案游戏进行宣传、引流,从而增加游戏用户最终实现获利,构成不正当竞争。
周杰伦方要求三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天下3》游戏、网易天下手游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论坛、大神网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5万元。
我们来看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混淆行为分为以下几类: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等混淆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在主流的几大音乐平台中,目前仅有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下称“腾讯音乐”)取得周杰伦音乐作品授权。
据腾讯音乐2022年财报,2022年,腾讯音乐已与杰威尔公司达成续约协议,双方将继续开展紧密的战略合作。从2015年取得杰威尔音乐授权至今,腾讯音乐已获得周杰伦音乐版权9年。
音乐版权协议一般1-3年签订一次。所有受用户欢迎的歌曲都可以使平台获得更多的流量和曝光率,由于周杰伦歌迷众多,对于网易云音乐来讲,拿到周杰伦的音乐版权毋庸置疑是重要的。然而,版权的授权与合作并不是那么简单就能达成合意。上游版权方是否授权,通常也有自己的考虑,比如下游平台的信用度、履约和续约能力、维权能力、市场开拓能力等都是综合考虑的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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