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捡到了一件文物,我们该怎么办?答案当然是立即移交给文物保护部门。两年前,井研县市民陈兵无意间捡到了一件石头,觉得好看就带回了家,结果最近才知道这可能是一件文物后,他第一时间交给了当地文物保护部门。
前段时间,井研县文物局收到了一份特别的“赠礼”,原来,这份赠礼就是陈兵、陈仲等4位热心市民无偿捐赠的文物——石斧。为感谢4位市民的捐赠,井研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也为他们颁发了捐献文物的荣誉证书。
井研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田野:谢谢你们为保护国家文物出力,我们给你们一个捐赠证书。
说起这件石斧,市民陈仲告诉记者,这是他的兄弟陈兵在两年前无意间发现的,因觉得好看所以带回了家。
市民陈仲:这个(石斧)是我兄弟无意间捡到的,当时也不觉得它有啥子价值,在屋头放了两年。当时就是觉得好看,就捡回来了。
由于觉得石斧好看,起初陈兵两兄弟并没有想到这会是文物。后来家里的一个年轻人无意间的一句话,提醒了大家。
市民陈仲:捡回去之后,我大嬢的孙女婿汪博士(小名),他就觉得可以拿去看下,是不是真的文物。看它是有文物价值,就捐给文物管理部门,属于国家嘛,我拿到也没得用的。
就这样,这件石斧辗转上报至省文物局,初步鉴定为新石器时代遗存物件,省考古院又组织人员前往陈兵发现石斧的地点进行调查。调查中,考古人员又发现了1件石斧残片和1片陶片。这些石器的发现,不仅填补了井研县新石器时代遗址的空白,更证明了乐山地区同样存在有新石器时代遗存,具有不小的研究价值。
井研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田野:首先感谢热心市民陈兵、陈仲、汪小名、周奕对井研文物的关心,捐赠石斧1件,该石斧据省考古院初步鉴定为新石器时代或商周时期文物。在此也希望广大市民在野外捡到文物及时上交县文物局,让文物得到妥善保管。
必须为陈大哥一家人的文物保护意识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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