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南粤清风网”发布了一篇题为《清风正气看广东丨中山:以精准监督守护民生福祉》的文章,其中披露了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院长罗勇受贿一案的部分案情。
文章称,6月26日,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院长罗勇受贿案公开庭审,市卫健系统和案发单位共60多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深受警醒和教育。
文章披露,身为人民医院院长,罗勇本应医者仁心、济世救民,却初心泯灭、利欲熏心,从收受病人红包礼金、医药代表回扣到与医疗设备供应商结成“利益同盟”,收取设备代理商高额回扣,涉案金额2980多万元。回扣款及虚增的药物设备价格计入医疗成本,直接导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南粤清风网指出,如今,“医蠹”被拔除,医院采购成本、群众就医成本明显下降。据统计,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今年1-5月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16.6%、21.4%,人均就医成本下降1400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罗勇,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广东顺德人,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1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历任中山市民众医院副院长,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2022年11月,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称,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罗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3月,中山市纪委监委又发布了罗勇的“双开”通报:经查,罗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进行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药品耗材供应、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罗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山市纪委监委今年4月27日曾公开通报披露了罗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通报指出,2020年至2021年春节、中秋节期间,罗勇先后4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2.6万元。罗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位于中山市坦洲镇,是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约60亩,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医院目前编制床位数400张,实际开放床位364张,业务科室设有14个职能科室、28个一级临床科室及医技科室,全院职工58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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