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盗墓案件中获悉,一个9人盗墓团伙,盗墓过程中3人死亡,因事情败露,其余6人投案自首,分别被判处十个月到一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2022年端午节前夕,陈某纠集郎某、钱某等5人,自带铁锹、镐头等工具,驾驶机动车到敖汉旗某地附近山上盗掘古墓葬,因下起大雨,几人挖掘两天后停工。陈某一伙人不甘心,几日后,陈某再次纠集人手,这次盗墓团伙扩至7人,前往该山继续挖掘。因人手过多,盗墓工具不足,几人商议购买绳索、铁锹、镐头等挖掘工具。因购买工具的资金由谁来出、谁去购买等问题引发内讧,最终不欢而散。
一个月后,陈某不甘心,竟纠集8人再次组成盗墓团伙。该团伙此次分工明确,分别驾驶两辆汽车,白天停工,晚上入穴挖掘。1人在外围运输、送饭,4人在洞口抬土、卸土,3人在洞底轮流挖掘。
洞穴越挖越深,由于挖洞过程中又下起了雨,雨水流入洞内无法继续挖掘,该团伙又买来汽油抽水设备,将洞穴内的积水向外排出。由于汽油抽水设备在洞内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气体,导致洞内挖掘的3人中毒身亡。因3人身亡,盗墓的事情败露,钱某等5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等6人伙同他人违反国家文物管理制度,私自秘密挖掘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系共同犯罪。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6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敖汉旗历史文化底蕴厚重,以“人文敖汉”而著称。敖汉旗境内已经发现不同时代的古文化遗址和墓葬4000余处,居全国之冠。此次被盗古墓葬属于辽金时期的墓葬遗迹,属于新发现文物遗址点。辽金时期墓葬是探索辽、金历史及丧葬文化的重要实证资料,具有重要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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