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龙南公安快速查处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9月1日,东江派出所在工作中知悉,有人在东江某街道进行户外涉黄直播获此线索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一名正在直播的女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得知
女子廖某起初在某平台进行日常直播
但是收入并不乐观
某日,一位网友添加了其微信好友
告诉她进行色情直播可以赚很多钱
廖某听后便心动了
根据该网友提供的链接
下载了某直播软件
随后便慢慢开始做色情直播
并在自己的粉丝群里发布涉黄视频
共计非法获利8000余元
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
廖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廖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54332111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3705.com.cn/a/33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