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汉中的李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馈称,其丈夫每天工作12小时,超过190天没安排休假,室内温度超过40℃,致其丈夫回到出租屋后夜间猝死。
据悉,李女士的丈夫赵某于2008年外出打工入职于广东省中山市利达针织厂有限公司,两年后离职。2010年3月又重新进入该公司,2011年3月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23年8月。赵某在该公司先后干工14年多,工作岗位为保安。今年8月24日早,家属接到公司通知,赵某8月23日晚下班后在厂外租住的宿舍身亡。
李女士认为,丈夫赵某之死与利达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有直接责任,因为劳动法规定职工每天上班为8小时,而该公司一直延用12小时上班制度。劳动法规定职工每月上班时间为176小时,而赵某每月上班时间为平均360小时,严重超负荷上班。同时,劳动法规定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而赵某从今年2月1日直至死亡时,将近200天连续上班没休息过一天。而且其工作时间所在的保安室属西晒且仅有10余平方米,在中山市7月、8月连续40℃高温的情况下,公司只为保安室提供了电风扇降温。家属认为,该公司严重不遵守国家法律,不关心职工生命,导致赵某死亡。
根据死者赵某家属提供的资料,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看到赵某微信朋友圈最后一个信息是在2023年7月26日。在其发布的四条微信朋友圈信息,均是:“这温度,快要蒸熟了!”四条动态信息时间分别是:2023年5月30日、7月11日、7月15日、7月26日。根据家属提供的打卡记录,密密麻麻的显示其上班时间没有间断。
9月8日,中山市利达针织制衣厂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针对死者赵某家属质疑该公司长达190天没有安排赵某休息的问题的确存在,原因为休假安排不过来。针对死者家属反映其工作环境长期高温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广东的温度本身就比较高,赵某的保安执勤室里不仅配有风扇,而且还提供凉茶,与车间一线工人工作环境相比,保安室的执勤环境要好很多。针对赵某猝死在宿舍将如何处理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当地人社部门已经认定其非因公死亡,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抚恤待遇条例》,给予直系亲属相应的一次性抚恤金,但因赵某家属对该赔偿金额有异议,目前公司律师及赵某家属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律师表示:劳动者在下班后猝死,虽因构不成工伤家属无法取得工亡保险待遇,但用人单位若存在侵权行为导致劳动者猝死的,家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54332111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3705.com.cn/a/34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