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前妻离婚却不按约定按时支付抚养费,被儿子起诉后,法院强制执行。几个月后,男子把5岁的儿子起诉到法院,称抚养费给多了,请求法院减少抚养费并且退还多支付的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辉与前妻离婚时是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对子女抚养费问题进行了约定,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约定是基于对子女情感的表达和对其自身当时及未来经济承受能力理性的思考而作出的承诺,刘辉应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每月向小飞支付3000元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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