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经阿坝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阿坝州黑水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秦玲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秦玲玲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发放福利和报销费用;弄虚作假、虚构工作业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商品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数额较大。秦玲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阿坝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秦玲玲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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