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某与妻子到民政局准备办离婚手续时,因妻子与其男朋友一同前来,男子觉得自己尊严受到伤害,争吵中便朝妻子脸上扇了一个耳光,致其当场倒地。
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检方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容显示,被告人张某某,男,初中文化,农民。2022年1月28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取保候审。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10月26日13时52分许,被告人张某某与妻子曹某某到某某市某某区民政局准备办理离婚手续,因看到妻子曹某某与其男朋友迟某某一同前来,被告人张某某觉得自己尊严受到伤害与曹某某发生争吵,后用右手朝曹某某左脸扇了一耳光致其当场倒地。
民警到场后迅速联系120将其送至某某区人民医院救治。经某某省某某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陕渭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2021]临鉴字261号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为:被评定人曹某某此次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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