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女高中生自爆继父在其卧室装摄像头”事件引发广泛关注。2月13日,辽宁省一名高一女生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视频,称继父在她卧室里安装了摄像头,对此她并不知情,且称母亲明知有这一回事却一直包庇继父。天目新闻记者了解到,该事件发生在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抚顺市两城之间的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月15日,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对此回应天目新闻记者称,警方已介入此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届时会有情况通报。
女生发布视频截图
该女生在视频中表示,自己一直都是不知情,在无意中发现摄像头的时候也是吓了一跳,因为不知所措就找母亲想要寻求解决办法,却没有想到母亲一直都是知情的。从视频中能够听到,女生情绪激动地质问母亲:“你还是一个妈妈吗?你明明知道他安了摄像头,你明知道是错的,你还不报警,还给他做饭!”
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邵斌律师在接受天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家庭中的成员,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保护彼此的隐私和尊严,在未经对方的授意,私自在别人的房间里安装监控器是违法的,这属于侵害隐私权,该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
邵斌律师表示,女孩如果系未成年人,其监护人有权以女孩名义代为提起诉讼,要求包括精神损失在内的民事赔偿。另外,还要了解继父安装监控的真正意图,因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2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将偷窥的视频用于传播,甚至散播牟利,也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罪名,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另外一方面,如果女孩所说的情况属实,那么从母亲作为监护人的角度来分析,母亲肯定也是存在监管缺失或者不到位的情况,从道德层面上来讲是可以给予谴责的,相关部门介入后也可以对其批评教育。如果继父将偷窥的资料进行刑事犯罪,母亲也是明知的,却没有阻止甚至提供帮助,那就有可能成为刑事责任的共犯。”邵斌律师说。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那么民警首先应该责令继父拆除监控,至于是否达到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要看警方能否掌握十足的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安装监控是为了偷窥,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或者罚款。”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昕炜向天目新闻记者表示,此外,民事上可以考虑起诉,要求继父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当地教育部门、妇联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应当介入此事,维护该女孩的正当权益,必要时可以变更监护人,“母亲如果未尽监护人职责,可以剥夺她的监护资格,由其他亲属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教育、辅导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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