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18年3月,林某有困难遂向自己的朋友雷某借款了12万元,但是为了躲避债务,林某竟拿出了事先备好的“消字笔”,出具了一份12万元借款的借条。一小时后,上面的字迹凭空消失了,雷某多次向林某索要借款无果只好将其起诉。2022年12月,林某向法院支付12万元执行款,并向雷某表达了歉意,双方和解。
笔者相对林某说,人家拿你当朋友,你怎么会忍心坑他,还是故意的,这可是用钱也买不回来的情谊,以后不能面情软,就应该按指纹?借多少写多少,有人帮忙都是贵人,你却寒了他的心。
有点无力吐槽了!愿意借给你12万,关系应该不错,真的把你当好朋友,你却搞歪门邪道!要是我就拒绝和解了,让你牢底坐穿好!所以说,能不借钱给别人就别借,催款的时候真的难受死。
借钱这种事情,原则是救急不救穷。
什么叫穷?这里的穷不是字面意思的贫穷。比如说,你是我的朋友,你要买一个LV的包,但是以你的收入你买不起,于是你向我借一万去买包。人的虚荣和欲望是无止尽的。你今天要买个包,也许明天还想买个衣服,后天想买台车。这种消费,既然自己消费不起,和别人借,那别人就没有借给你的道理。你想享受超出你经济条件的物质,但是别人没道理为你买单。
也许你会问,如果你的朋友真的就因为这种事情向你借怎么办?我的回答是:这种人的话,我一开始就不会与之为友啊。如果真的不小心一时不慎结交了这种人,趁这个机会卸载掉不是正好嘛!什么叫救急,比如朋友孩子生病了,急需钱,十万我都会给。
幸好不是老赖!最终愿意还款,就怕老虎借猪,有去无回,还不知道去哪里申诉!希望大家都能远离这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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