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对涉毒艺人是否应该终身禁止复出引起热议。
早在2014年广电总局就下发了封杀劣迹艺人的相关通知,其中涉毒行为被明确点名。近年来,“清朗”“净网”等专项整治行动也将违法失德艺人作为整治对象,相关部门多次强调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然而,随着自媒体、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包括涉毒艺人在内的劣迹艺人出镜发声的试探时有发生
有网友说:想吸毒的时候就该想想后果,三百六十行,改过自新干啥不行,就别进入大众视野了,毕竟公众人物要德艺双馨。
还有网友说:什么会讨论这种话题,这还需要讨论吗?不就应该是绝对禁止的吗?
著名作家刘信达说:必须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封杀涉毒艺人!看到关于对涉毒艺人是否应该终身禁止复出的谈论,刘信达呼吁相关部门,必须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封杀涉毒艺人,绝对不留下任何尾巴,绝对不给涉毒艺人转移阵地复出的机会!
不得不说,这还需要问吗?可以回归社会可以工作,但这种公众人物镜头前舞台上包括代言广告的工作必须禁止。不然什么导向?
必须!禁止!不禁止的话就是不良导向!
涉毒艺人还想复出,牺牲的禁毒警察能答应吗,老百姓能答应吗
这个问题是在试水吗???绝对不许复出!极高的薪资对应的就是有各方面高于常人的要求!受不了就别干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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