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妹妹和母亲将哥哥和奶奶上诉到了法庭,不出所料,是因为八十万的财产纠纷。
也只有利益能让原本相亲相爱,至少表面和睦的一家人在法庭上口诛笔伐。亲情此刻在这不值一提!
这一家子里父亲去世,而他生前并未立下遗嘱。就这样,没有说法的财产家里人人都想得到更多。
令人气愤的是,哥哥认为妹妹已经出嫁,所以不再有财产继承权。这不就相当于说妹妹已经不是这个家里的一份子了吗?可能在这位哥哥心里,已经没有这个妹妹了吧!
于是,作为父亲的儿子,他自己处理了这八十万元的遗产。
于是,奶奶、母亲、兄妹一家三代人在法庭相见!多么可笑又多么正常的场面。
这件纠纷的根本源头,在于父亲生前没有立下遗嘱。而直接原因,是因为存在性别歧视。因为妹妹是女性,哥哥是男性。
作为长子,他有优越感;更有优越感的是他是男性。他会一直待在这个家,而妹妹到别人家去,终究只是外人。这就是这种人的思维,也是社会上很多人的思维。
以前甚至是现在的很多女性,更多的是气愤又无奈。
但处于21世纪的当今中国,男女平等早已提倡,在财产分配中也一样遵循男女平等!
法律规定,财产的法定继承首先是配偶获得百分之五十也就是一半的财产,剩下的百分之五十由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平均”二字中容不下性别、长幼歧视!
根据法律,新闻中的这一家子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应该是:母亲得一半,也就是40万;然后是家中的奶奶、哥哥、妹妹还有作为配偶的母亲平均分剩下的四十万。
最终母亲分得50万,奶奶、哥哥、妹妹每人十万。而不是自私的哥哥一人独有。
值得一提的是,在法庭中,母亲与妹妹为同一战线,共同上诉了奶奶和哥哥。
孩子永远是父母最维护的,即使是女儿。这件事显然是儿子欺负女儿,身为嫁为人妇的母亲,自然更懂得这份委屈。
而奶奶呢?尽管她也是女性,是人妇,但她更维护的是他的儿子的利益,也就是他儿子这个家族的利益。所以他支持自己的孙子,不让孙女这个“外人”抢走了自己家的东西!
这种做法,何时才能休止?男女平等的思想何时才能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
这则新闻给我们带来许多提示:
父母健在的时候,最好要提前立好遗嘱,否则最终可能就要一家分散法庭相见。
第二就是,作为女性,要敢于面对不公。法律会给我们保护,要勇于利用这个武器,保护该得到的东西。
女子当自强,过分依赖娘家或是夫家都不是最可靠的。最可靠的是自己。
即使将来会面临这种状况,即使自己的感情不顺,自己身上有足够的积蓄、足够的学识与能力,谁也伤害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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